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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

组织人事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协助党委做好我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知识分子路线和政策,加强对全校各类人员的管理,有计划地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

      3、做好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以及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和有关外调接待工作。 

      4、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规划,负责全校的机构管理工作,提出全校教职工结构调整实施办法。

      5、制定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6、根据学校的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校内各类高级专家的选拔、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兼职教授、荣誉教授的聘任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包括职工调入、调出、内部调转、毕业生选留、人才引进以及国家政策性安置等。

      8、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调整、转移工作;掌管全校福利费的使用;负责工龄、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退职手续以及延聘、返聘的审核工作。 

      10、负责全校临时用工的计划、审批、用工招收、工资发放、辞退等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劳动保护管理以及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的核交工作。

      11、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考核、评审、政审及聘任工作。 

      12、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出国(出境)进修、讲学、研修、留学及因私出国(出境),并办理政治审查、公证、派遣等有关出国手续工作,做好我校留学人员的联系及回国后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人才交流及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14、负责草拟有关人事干部管理公文,并做好人事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管理好各类人员的人事档案。 

      15、负责全校人才信息库及日常微机的管理工作,完成各类人员情况的统计和各类报表、信息收集等工作,并负责全校人事、劳资的调查、统计报表和立卷归档工作。

      1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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