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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河南省第三次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考试通知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9/8/21

河南省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关于开展2019年第3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

技能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第3次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9〕9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健康管理师(三级)、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四级)

二、考试时间、级别

考试职业

考试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理论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

健康管理师

三级

9月21日

9:00-11:00

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考试

9月21日

14:00-16:00

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考试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三级、四级

9月21日

9:00-10:30

考试形式:

人机对话考试

9月21日

13:30-17:00

9月22日-9月24日8:00-17:00

考试形式:工作现场模拟操作

三、申报条件

(一)健康管理师(三级)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四级)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鉴定职业

联系人

电话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新郑市学院路16号行政管理中心714)

健康管理师

(三级)

靳晓东

0371-62613602

15324860688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郑州市航海中路84号)

健康管理师

(三级)

林冉

0371-68867392

15237113311

开封市卫生学校 (开封市滨河路28号附院四楼办公室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四级)健康管理师(三级)

朱峰

13839969848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乡市平原新区长江大道与国道107向西500米路南)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四级)健康管理师(三级)

刘涛

0373-7376918

15836103912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二)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职业申报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资格证书、结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及工作岗位证明。

(三)电子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建议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者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并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四)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附件2)。

六、鉴定收费

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考试中心关于健康管理师等三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考试【2019】5号)要求,按三级健康管理师349元/人、口腔修复体制作工529元/人的标准收取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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